锅炉移装一次性告知书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2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包括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
3、合格证原件、复印件
4、数据表原件、复印件
5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(出厂)原件、复印件
6、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原件、复印件
7、能效证明文件原件(电子版原件也可)、复印件
8、分汽(水)缸合格证、数据表、监督检验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如有分汽(水)缸)
9、压力管道合格证、数据表、监督检验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如有压力管道)
10、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原件、复印件
11、原登记证(收回)、原登记表(作注销标记)、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(移出)
12、原登记表(有注销标记)、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》、特种设备登记表一式2份(陕西政务服务网(榆林市)-特种设备使用登记(锅炉)-申报材料)。
(移入)
备注:所有复印件全部盖公章
第 项缺少,第 不符合要求,待补全后重新提交。
送达方式:当面送达 邮寄送达
送达地点: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(榆林市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E06窗口)
申请单位(人): 受理人签字:
签收人: 送达时间:
咨询电话:0912-3452157
服务时间: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