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延期备案申请一次性告知书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2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包括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
3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、使用登记表(原件、复印件)
4、特种设备技术资料(参照锅炉和压力容器新登记一次性告知书)
5、最近一次的检验报告原件、复印件(锅炉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外部检验报告)
6、征得上次承担定期检验的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(原件、复印件)
7、备案申请表,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同意、主要负责人批准(一式三份)
备注:所有复印件全部盖公章备注:所有复印件全部盖公章
第 项缺少,第 不符合要求,待补全后重新提交。
送达方式:当面送达 邮寄送达
送达地点: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(榆林市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E06窗口)
申请单位(人): 受理人签字:
签收人: 送达时间:
咨询电话:0912-3452157
服务时间: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