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梯启用一次性告知书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2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包括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
3、有效期内的维保合同原件、复印件
4、原特种设备登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
5、合格证原件、复印件
6、数据表原件、复印件
7、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原件(收回)
8、特种设备启用登记表(一式两份)
9、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(报告)
10、最近一次的(安装、改造、重大修理)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原件、复印件
11、超过检验检测有效期的,以监督检验时间为基准,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、复印件,如是检测报告的还需提供检测公司的资质证书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的电梯检测试点工作申请书、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备案表的复印件
备注:所有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
第 项缺少,第 不符合要求,待补全后重新提交。
送达方式:当面送达 邮寄送达
送达地点: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(榆林市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E06窗口)
申请单位(人): 受理人签字:
签收人: 送达时间:
咨询电话:0912-3452157
服务时间: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00